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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给26个行政执法部门列"权力清单"
( 2006-10-11 11:07 )
来源:半岛都市报
 

    青岛市执法部门都有哪些执法权力?这些执法权力都有些什么依据?10月 8日召开的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涉及市环保局、旅游局等26个部门,梳理结果近期将通过政务网、法制办网站以及相关市直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青岛市共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近200个。为避免乱执法、无依据执法以及交叉、重复执法,确定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力清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市自今年年初开展了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

    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涉及市环保局、旅游局等26个部门,共确认市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法定行政机关 1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0个,受委托执法组织7个,正在执行的先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713件,具体行政执法行为1977项,其中,行政许可98项、行政处罚 1276项、行政确认 13项、行政强制57项、行政征收 10项、行政给付两项、行政裁决 7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514项。

    记者看到,市旅游局的“权力清单”包括:两项行政许可、49项行政处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行政征收则分别都是两项。

    梳理结果将于月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网站以及相关市直部门网站对外公布。其余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将相继分批次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10月份拟完成第二批共 2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梳理工作。

    执法依据梳理结束后,市政府将部署开展执法责任分解工作,督促各执法机关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记者 徐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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