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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重大疾病年最多得1.5万赔付
( 2006-10-17 15:41 )
来源:青岛日报
 

    为解决青岛市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造成的生活困难,维护职工权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日前发布《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根据该计划,今后我市患有急性心肌梗塞、慢性肾衰竭等1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参保职工,可以获得不同额度的赔付。该办事处的咨询电话是82898959,82898956。

    据介绍,目前我市市区在职职工约有90万人,患重大疾病的职工约有3万人,一位患大病的职工在治疗过程中除正常医保外,每年还要额外负担5000元左右的费用,而如果该职工参加《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每年最多可得到15000元的赔付,将大大缓解经济压力。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规定,参保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青岛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外企工作人员和各类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进城务工人员),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符合条件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集体投保,投保时要求每一单位投保人数不少于全体职工的80%,职工总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必须100%参加。

    列入《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10种重大疾病分别是,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截瘫、四肢瘫痪、主动脉畸形、系统性红斑狼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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