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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周密部署专项整改活动
( 2005-07-08 17:14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全市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部署后,青岛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学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落实专项整改活动各项措施。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检察院党组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十分重视,先后五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迅速学习会议精神。5月30日,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了部署,注重在三个方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一,深刻领会上级的会议精神,做到明确意义,把握精神实质;第二,准确把握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第三,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针对干警的现实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二、健全机构,制定方案。为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改活动扎实开展,市检察院成立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侦监、公诉等四个专项整改小组。并实行责任制,明确规定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改活动负总责,专项整改小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青岛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工作配档表》、《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专项整改小组工作职责》和《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职责》等,进一步健全了专项整改的各项工作机制。

    三、搞准问题,落实措施。市检察院把深入查找执法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改活动重要环节,通过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了《关于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广泛深入地做好征求意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总人数不少于1万人。其中青岛市院不少于900人,各区院不少于800人,各基层市院不少于700人。面向各级党政机关、国有大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特邀检察员、专家咨询员、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结合案件回访,选择部分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征求意见。二是确定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打击职务犯罪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见和建议;检察干警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统一印制了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表。市院统一印制了1万余份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表,市院机关各检察业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监督员发函,到发案单位开展案件回访,召开国营大中型企业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找准问题,为专项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魏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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