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青岛政法 >> 综治园地
加大平安创建督查力度 青岛综治委督查员"持证上岗"
( 2005-07-28 16:42 )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从市综治办了解到,市综治委委员及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70余人,开始以平安创建“督查员”身份“持证上岗”———我市创新启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查证》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督导,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这一督查证由市综治委负责发放和管理。持有该证的“督查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各区市、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重点要害单位、公共娱乐场所、社区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治安、交通、火灾隐患向市综治委提出整改建议;向市综治委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对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督查员”在执行平安创建督导、检查时,须主动出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查证》。

    市综治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持证督查的市综治委督查员的检查督导,认真整改督查员指出的问题,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本报记者戴谦)

    

    

    

    


                           责任编辑 魏晓萌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62 82024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