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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青岛城阳区日前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团———从全区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严格审查考核、选拔组成的一支相对稳定的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今后指派的援助案件,将由这些固定人员承办。
为把好法律援 助服务团“入口关”,青岛城阳区司法局成立了专门的评审小组,根据参评人员近两年来援助案件承办质量、受援人满意度等综合因素,选拔出一批有能力、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律工作者。
为确保服务团成员真正发挥职能作用、为受援人提供优质服务,该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套出台了《城阳区法律援助服务团管理办法》、《城阳区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标准》、《法律援助服务团诚信制度》和《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件,采取了教育培训和激励约束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其中,通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督查、回访、案卷抽查、受援人和司法机关意见反馈、案件动态追踪、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制度和形式,对服务团成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对服务团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建立了严格的法律援助案件评审制度,每年两次对服务团成员办结案件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质评结果与办案补贴的发放挂钩;服务团成员不是一成不变,一旦查实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被退出服务团;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一般的违纪行为将会纪录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系统中,年底予以通报。通过这种全方位的严格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团成员的责任感、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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