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青岛政法 >> 综治园地
青岛出租车司机构筑流动治安防线
( 2006-09-06 16:57 )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综治办了解到,在平安青岛建设进程中,青岛市着力加强出租车行业安全防范管理,完善出租车司机见义勇为保护激励机制,不断增强出租车司机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识和能力。去年以来我市共对100余名见义勇为出租车司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1474名协助破案的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奖励和补偿。

    目前,我市共有出租车公司34家,出租车总量达8900余辆,出租车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针对出租车司机流动性强、接触人多面广、掌握信息量大的情况,我市积极探索出租车行业安全防范管理机制,措施主要包括:落实民警对出租车司机的安全防范教育责任并普遍建立《民警与司机联系卡》,进一步提高了出租车司机自我防护和识别、对付犯罪的技能;当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需紧急布控时,责任民警根据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方法,向出租车司机广泛通报,启动案件紧急发布协查通报机制,动员出租车司机和市民提供线索;公安机关还协调部分通讯公司建立出租车司机手机群发系统,遇到突发重大刑事案件迅速将案情通报给全市出租车司机。

    为进一步调动出租车司机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我市采取了一系列奖励保护措施,着力构建褒奖和救助、抚恤见义勇为好司机的长效机制,以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出租车司机维护社会治安。如公安机关制定《出租车治安信息员奖惩办法》,将每位出租车司机提供线索破案情况录入微机档案,对发挥作用的给予100元以上的奖励,重案重奖、上不封顶;对出租车司机因配合破案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协助破案有功的出租车司机,交警部门在车辆月检、年审时提供便利。再如交通运管部门在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出租车司机采取有效的激励政策,仅去年以来全市出租车司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就达3200人次。

    前不久,市综治办和市交通委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出租”创建活动的意见》,动员广大出租车司机投身平安创建和文明城市建设。市交通运管部门与出租客运企业、出租车驾驶员普遍签订了《创建“平安出租”目标责任书》。(本报记者戴谦)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