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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西司法局力促法律援助实现“五化”
( 2006-10-31 16:11 )
来源:青岛日报
 

    山东省莱西市司法局今年以来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

    落实各方责任,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强化“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的意识,确保经费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强化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的行政推进。二是落实司法行政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有效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负有的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三是落实律师责任。强化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义务观念,将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和受援当事人的满意度,同律师职称评定、年检注册等挂钩。

    积极完善各项措施,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莱西市出台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对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指派、经办、补贴发放、案卷归档、回访、质量复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作出规定,增强可操作性,提高规范化程度。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提高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并向社会广泛招募老政法工作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和法律院系大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倾力关怀弱势群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人性化。运用社会心理学原理,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立休息区、咨询区、承办区,运用色彩调节心理,采取文明用语询问,实行全程贴心服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逐步畅通筹资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化。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动员全社会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多渠道、多元化筹集法律援助资金,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言 兼 王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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