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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再推新举措

    日前,青岛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政法系统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出新部署,今年重点抓好队伍分类培训,抓好教育形式创新,确保全市政法干警真学、真懂、真用,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

    《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针对不同岗位要求重点对四类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组织三个专题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水平;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举办一期全市新任政法委副书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适应政法工作要求;对2002年以来分配到政法机关的青年学生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立场;对全市一线执法干警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析理"活动,着力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自觉性。

    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春光同志介绍,在教育活动形式上,今年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书、征文、演讲活动,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适当进行警示教育;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注重从基层执法一线中发现培养树立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加大理论研讨力度,组织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评选活动,加强经验交流,提升理论水平;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影响力。

    据了解,市委政法委将于5月份对全市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检查验收;6月份对全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总结,并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完)



                                             责任编辑 魏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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