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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

    日前,山东省莒南县农民朱礼堂从用人单位代表手中领到了7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至此,这起外来农民工工伤赔偿案在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帮助下得到了合理解决。

    2005年,朱礼堂随老乡来胶州市一建筑工地打工。2006年2月,因操作失误,致建筑横梁突然断裂,朱某摔伤了腰部,被送入医院住院治疗。他的医疗费用高达数万元,用人单位和包工头互相推诿,不愿再掏钱给朱某治疗了。

    无奈之下,朱礼堂的家人来到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援助中心在胶州市建筑管理部门的支持下,解决了朱某的医疗费用问题。随后,承办该案的律师代理朱礼堂向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辩称,朱礼堂的伤是因为他违章操作所致,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他还要倒赔公司钱。但考虑到朱礼堂的家庭情况,公司愿意拿出3万元进行补偿。承办律师当即表示,工伤赔偿是无过错责任,无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须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遂向胶州市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由于承办律师提交的证据确凿,胶州市政府法制部门作出了维持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的决定。经过援助中心的多次奔波联系,朱礼堂和用人单位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用人单位除承担朱礼堂的全部医疗费用外,一次性补偿他人民币达7万元。

    近年来,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用非诉讼调解的方法为农民工快速维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办理各类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6件,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案件类型涉及刑事指定辩护、工伤、劳动争议、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记者 姜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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