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青岛市北区完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又一重要措施,日前,该区在延安路街道办事处举行了假释罪犯社区矫正现场会。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社区司法所以及当天出监的10余名假释罪犯和其家属参加了会议。从中体现出社区矫正工程是在法院对有关罪犯依法量刑后,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监管和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执行的规范运行机制。
现场会上,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司法所要求每一名假释罪犯填写了《社区矫正保证书》并与其家属分别签定了《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市北区检察院本着对社区矫正的监督职责,对10余名假释罪犯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制教育,宣讲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假释罪犯出监后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教育他们进一步认清自己从前所犯罪行给社会、他人、家庭以及自身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真正提高守法意识,提高自食其力的能力,作有益于社会的人。
据了解,市北区在全市率先实施了融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助服务等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工程,去年以来推出了多项社区矫正力举。如市北区司法局和市心理咨询中心联合设立了市北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高适应环境、抵抗不良诱惑的能力,尽快走出犯罪阴影、重振生活信心;市北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在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挂牌成立矫正教育基地,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有关学习和教育活动;还创新实施了“自新阳光工程”,精心设计了“自新阳光工程服务卡”,为刑满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使这些人员真正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戴谦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