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搬迁至位于东海东路99号的新建审判综合楼。新的审判综合楼将在多方面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据了解,市中院新建的审判综合楼在总体设计和建设上充分考虑到方便群众诉讼。一楼的立案大厅,设有诉讼引导台,每天安排有专门的值班法官作为诉讼向导,为当事人指示方向和提供咨询;大厅还设立了当事人、代理人休息区,配有座椅、饮水机等,方便当事人休息和候审;开设优先立案窗口,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役军人等提供便利;设有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打字、复印、案件查询等服务,免费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新楼还增设了审判庭和调解室40余个,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及化解纠纷。同时,该楼在设计上充分体现电子化、信息化技术,案件从立案开始实行微机化流程跟踪管理,相关诉讼信息如立案信息、涉案当事人财产信息、法律文书等将逐步向社会公开,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据悉,市中院整个搬迁过程至本月26日结束。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局等业务庭室的搬迁时间是20日至26日,这一时间不安排开庭。
(戴谦 曾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