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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顺利和解

2007-10-23            来源:青岛日报

    近日,一起关于打工者人身伤害的赔偿纠纷,在青岛市四方区法律援助中心调解下顺利和解。

    日前,四川籍来青打工者符某的家人,来到四方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符某在为一汽车修理厂工作时严重摔伤而住院治疗,伤情未愈,厂方拒绝再支付医疗费,现符某及家人经济十分困难,病没法治,生活费用也仅能支撑两三天。

    接案后,四方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核实了情况,决定采取适合救助者的调解办法。经过多方联系,工作人员把受援人家属、厂方负责人及律师召集在一起,最后双方达成了初步和解协议,厂方同意一次性赔偿受援人医疗费、生活费等147235元。

    准备正式签订协议的时候,双方又在出院费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厂方退出和解。其后,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厂方担心私下赔偿后,受援人日后再行起诉,会赔钱且耽误时间。鉴于此,中心工作人员又提出了通过法院调解的方案,在四方区法院的帮助下,双方形成法律文书,14万元赔偿款最终打到了符某的帐户上。





                                         责任编辑 庞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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