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四方法院和谐审理涉老案 调撤率八成 2007-10-25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从青岛四方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针对辖区涉老案件实际情况,注重加大调解力度,去年以来共受理涉老案件348件、调撤286件,调撤率达8成许,平稳和谐化解了涉老纠纷,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法院在办案各环节采取了一系列“和谐审理”涉老案件的有效措施。一是坚持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对涉老案件明确标注登记。二是坚持将释法明理渗透到审判的各个环节。法官结合生活情理,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做到“老人反复说不烦,自己耐心听不烦,老人反复问不烦,自己认真答不烦”,保证老人不打“糊涂官司”。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坚持涉老案件调解“三步走”:与社区沟通,了解老人的基本家庭情况,掌握矛盾焦点;与老人的子女、亲友沟通,听取子女、亲友在对待老人离婚、赡养等问题上的看法意见;与老人沟通,坚持换位思考,站在老年人的角度讲事实、摆问题,分析不同解决方式对老人今后生活的利弊,紧紧围绕维护老人合法权益进行调解。四是有针对性地定期回访和开展法制宣传。主动开始案后延伸,跟踪回访处理完毕的重点案件,协助社区及时化解有可能再次出现的涉老矛盾隐患。围绕办案中发现的老年人维权误区和盲区,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老年人再婚问题等社区宣讲主题活动,引导老年人慎重起诉、理性维权。 (戴
谦 刘海涛)
责任编辑 庞黎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