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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检察系统推出“阳光检察计划”

2008-01-25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5日电(杨建伟 王海声)2008年新年伊始,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向社会推出了“阳光检察计划”,并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建立起一个阳光开放式、全民参与型的监督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和“阳光、透明”的执法方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作为“阳光检察计划”的第一步,该院于日前专门邀请了青岛市委宣传部及中央、省、市三级新闻媒体的记者,召开座谈会,对今年的检察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披露,将检察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预先公告,使社会监督更加具体化,更有针对性。

    该院检察长刘命信表示,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打造动车型集体,争创一流检察机关”为目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建立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机制,推行电子检务公开,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设立办案过程控制平台和案件信息发布平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促进“阳光检察计划”落到实处,深入人心,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不断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完)



                                         责任编辑 庞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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