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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法院系统推出反腐倡廉力举

2008-02-02            来源:青岛日报

    利用微机网络系统实现立案、开庭、执行等办案全过程监控,加强对法官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加大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前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新举措。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青岛法院今年围绕扎实推进廉政建设,着力树起法官队伍公正、廉洁形象,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方面,青岛法院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以及财务管理作为重点监督部位,把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作为重点监督的环节,完善审判、执行流程和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以及鉴定、评估、拍卖等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实行由法院统一委托制度;坚决防止执行中滥用强制措施以及挪用、截留甚至私分过付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再审改判的案件、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逐案审查,对确认的违法审判案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在开展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方面,重点解决办案作风不良,不按规定回避,违法审判、执行,案件超审限,办"人情案"、"关系案",参与当事人、代理人的吃请及收受钱物,法院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等方面问题。

    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方面,根据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今年重点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处以上领导干部和法官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等。 (戴 谦 曾宪权)



                                         责任编辑 庞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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