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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发布1月治安警情播报

    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日前发布了1月份青岛市治安警情播报。其中显示,1月份,全市刑事案件较上月有大幅下降,社会总体治安情况较为平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过年不要忘记“安全”,节前节后重点要防“两抢”。

    1月份,青岛市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冬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城乡治安秩序基本稳定。全市各类刑事案较上月下降39.9%。其中:抢夺案件下降51.1%、抢劫案件降幅为49%、入室盗窃案件降幅为23.1%。另外,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下降;火灾起数下降、直接财产损失上升。

    2月份适逢春节。警方提醒市民,根据往年的规律,春节前后市民走亲访友随身携带现金多,而不法分子则会利用这一时机实施盗窃、抢夺和抢劫犯罪。警方提醒市民加强自身防范,防止不法分子侵害。另外,春节家家户户“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市民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在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安全燃放,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好市民。节日期间是家庭用电用火的高峰季节,各种电器齐“上阵”,会使家中的电线不负重荷而产生潜在的危险;用火炉取暖的市民,切不可将备用的引火纸、木柴等堆放在炉灶前和过道间,以免迸上火星,引起火灾。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多,警方提醒市民,出行时要特别重视交通安全。自驾车辆外出的市民,行车外出时千万要控制好车速,遇有雾天、雨雪天要慢行,要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现象。 (记者 隋峻 通讯员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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