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青岛市李沧区法院了解到,春节期间,该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放弃休息时间, 集中开展了"春节执行行动",查获了多名平时踪迹难觅的"赖账者",共依法执结24件积案,执行标的53.1万元。
"春节执行行动"开始前,李沧区法院通过《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了2008年1号执行公告,对部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限期履行义务。公告发布后,春节期间有10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和部分义务。
在这一集中执行行动中,李沧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不顾辛劳、不分昼夜,想方设法执结积案,特别是对涉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更是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家住李沧区振华路的孟某2006年被曲某驾驶的车辆撞伤,法院判令曲某支付原告孟某赔偿款23万余元,但被告曲某一直没有履行。孟某依法申请法院对曲某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春节执行行动"中,李沧法院的执行人员通过保险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16万多元的理赔款,遂及时进行了扣划,发还给了申请执行人。春节期间,执行人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并在被执行人家张贴公告要求其尽快履行剩余案款的赔偿。被执行人曲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找到孟某协商,双方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协调下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戴 谦 韩继升 李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