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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半年破获百起诈保案挽回损失500多万

2008-05-06            来源:青岛早报

    借来的轿车水箱出现故障,张某为了骗取保险金修车,自导自演了一出诈保事故,结果被青岛市交警大队民警当场识破。昨天记者了解到,从去年8月份以来,青岛警方已经破获了汽车诈保案件上百起,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现场:3小时破获诈保案

    4月30日晚10时许,青岛市北交警大队辽源路中队接警,在长沙路与哈尔滨路发生一起事故。民警芦杰、赵亮立即赶到现场,一辆轿车左前侧撞在长沙路的中心隔离墩上,造成车损。司机声称,当时他是开车沿着长沙路西向东走,对面车辆灯光太刺眼,右边还有一辆轿车别了自己一下,所以自己开车撞上了隔离墩。

    “这是一起单方肇事事故。到了现场,我就觉得问题不对。”民警芦杰介绍,他们现场调查发现,事发地点虽然在夜间,但是灯光光线很好,车辆较少,而司机也没有喝酒,汽车撞击点很正,地面上看不出一点刹车痕迹。这一切都不符合事故的一般特征,除非是其他原因。

    “我觉得这里面有猫腻,我带他回中队谈,一一反驳他的说法。刚开始,他还坚持说法,3个小时后,实在圆不了自己的说法了,主动交代了是想骗取保险金。”芦杰说。5月1日凌晨零时,46岁的司机张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诈保事实。原来,张某是汽车修理厂的生产厂长,几天前借朋友的车,驾车到城阳、即墨途中不慎损坏了左前大灯和水箱。张某看见保险5月17日到期,故想在保险到期之前故意撞车骗取保险金修车。“他这么一撞,损失有7000多元,本来想骗取保险金,现在只有自己掏钱来维修了。”卢杰告诉记者,张某已经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说法:修理厂成为重灾区

    昨天,青岛打击保险诈骗联合办公室负责人全钢介绍,去年8月份,联合办公室成立后,到目前为止,该市警方已经破获了诈保案件100多起,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在警方强大的震慑下,有一半的诈保案件是当事人主动到保险公司退保的。

    全钢介绍,从目前侦破的案件来看,汽车修理厂不法人员伪造事故诈保的情况较为严重。据介绍,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1万元以上的;诈保未遂,但是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当事人都要被立案查处。今年,联合办还将联合经侦等部门,及时查处多起诈保案件。

    进展:举报诈保可获奖

    记者从联合办获悉,举报骗保案件的市民最高可获减损金额30%的奖励。为保护举报人,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被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由专人告知并负责发放奖金。

    据《刑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或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犯保险诈骗罪最高可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宫国柱 宫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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