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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调解双受益 青岛四方调解一故意伤害案

2008-06-05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5日电(白树文 袁榕)近日,在青岛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出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场景,同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家属紧紧握住了同一名检察官的手。原来,曾经因故意伤害而反目的双方终于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

   ; 2008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与朋友苗某在青岛市一家烧烤店吃饭,席间因言语不合,一时酒后冲动的刘某将苗某头部打伤。刘某被抓获后,案件被移送到四方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这本是一起很普通的伤害案,但一份证明材料却引起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的注意。材料显示双方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曾多次进行过调解,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曾是朋友的双方现在却水火不容。而作为进城务工人员的苗某在借遍亲朋后仍然差1万多元的治疗费,不得不放弃了后续治疗。

    "我们要打击犯罪,但也帮助群众,化解矛盾。"办案的检察官本着这样的原则,反复做双方的工作,让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的同时,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考虑对方所处的境地。当刘某的家人在亲眼看到苗某头部的伤疤后,心存愧疚,表示愿意给予赔偿,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在检察官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将2.1万元的赔偿款亲自送到了田某的手上。当刘某见到检察官得知调解协议达成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拿到赔偿款的田某更是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他特意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关爱民生"的锦旗送给四方区检察院。原本反目的"冤家对头"终于冰释前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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