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10日电 (宋华俊 栾经梅)近日,在作为公诉机关的山东平度检察院的建议下,当地法院采取座谈的方式审结一起古稀老人伤害案,受到被告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7年9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已是古稀之年的官乐亭和棋友下完棋,拿着马扎往家走。当走到常州路小学门前时,他看到门口有一男一女在大声地吵架。他实在看不过去,就过去劝架,才知道两人是因为各自的孩子在学校里打架的问题吵起来的。谁知道在劝架的过程中,官乐亭和女方陈红青因言语不和又发生了争执,并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官乐亭用随身携带的马扎将陈红青的腰部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检察院考虑到被告人官乐亭已过古稀之年,再说该案中双方都有过错,这种情况下让他接受正式的法庭审判,心理上可能受不了。经过研究,承办人向法院提出“可以采取温和的如座谈等方式审理本案”的建议,被法院采纳。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均到场,采取座谈的方式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最终,官乐亭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两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元。
“感谢检察官,你们的努力让父亲能够在宽松的环境下接受审判,他特别容易情绪激动,如果接受正规审判他会情绪崩溃的……”被告人家属专门写信给该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