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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政府明确气象部门三项安全生产责任

2008-06-26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6日电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政府在印发的《莱芜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莱芜市气象局三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暂行规定指出,气象部门一是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二是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三是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与事故防范。 (张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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