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7日专电
(记者徐冰)山东省烟台市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双合同”制。全市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都签订《廉政合同》。
今年烟台市将投资24.11亿元用于36个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为确保“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的实现,市交通局积极推行“双合同”制,给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戴上“紧箍咒”。
烟台市交通工程“双合同”还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工程质量关和资金运作关;在实施工程中,架好“三条高压线”:质量、廉政、农民负担,做到“两个不拖欠”:不拖欠农民征地拆迁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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