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14日电 山东省沂南县交通局从“以制度管人管事”入手,加强廉政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该县交通事业的发展。
该局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廉政制度和机制,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首先,健全廉政保障制度。该局出台了《工程管理和物资采购工作廉政建设的规定》等52项制度,实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一票否决制;在工程项目建设上专门规定了《工程管理实行回避制度》,深化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第二,建立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及工程监理、工程决算等制度;另一方面,坚决执行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所有项目都是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并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以来该局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均进行了招标。第三,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在干部任免、人事调动、目标管理、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方面,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原则程序,增强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多条措施并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管理。一是坚持推行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按分工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从思想上、工作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谈话,尤其在廉政建设上多敲警钟,做到教育在前,关口前移。二是每年初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进行1-2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年终奖金挂钩。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检查活动。四是认真受理各种投诉信件和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徐以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