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2日电 日前,宁阳县交通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四年来,宁阳县交通局把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交通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赢得了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取得荣誉称号达80余项。2008年,宁阳县交通局作为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中唯一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中共山东省委隆重表彰。此次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宁阳县交通局两个文明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获得此项殊荣后,宁阳县县长助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宁阳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靳恩松与干部职工座谈,他指出,宁阳县交通局能获得这项殊荣,是上级领导对宁阳交通工作的关心,也是交通局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勤奋努力的结果,他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珍惜荣誉,为宁阳交通更好更快地发展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杨绍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