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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 2005-11-18 15:20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居民身份证是对本国居民统一颁发的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我国法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间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岁的中国公民,应申领《居民身份证》。正在服现役的军人、武警不领取《居民身份证》。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经领取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待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再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年满16岁的公民失踪、患精神病或年老病残者,缓发《居民身份证》。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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