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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保监局获悉,集“人员专业化、报酬货币化、责任契约化、赔偿保险化”为一体的山东治安保险,在山东省的平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9月末,山东省已经有74万户居民投保该险种。
据了解,“治安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公益性保险。在推广初期,该保险根据不同参保人群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面向城区居民的“社区治安保险”,居民与社区、社区与人保公司分别签订治安承包责任协议和保险协议,每户居民每年交纳36元费用,分出4.4元为其办理社区治安保险,保险金额3000元,并免费为每位社保队员提供总额为10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面向农村的“契约式联防保险”,每户村民每年交纳治安联防费30元,分出10元作为保费,保险公司承保家财险,保险金额10000元。
山东保监局统计,截至今年9月末,山东省除威海、德州外,“治安保险”在其余地市全部铺开。1-9月份,山东省“治安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65万元;承保5488个行政村、22个行政社区,承保户数近74万;保额49.5亿元,赔款支出162万元。“治安保险”的开办,对于加强治安管理、改善治安状况、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记 者 杨 珂 通讯员 陈福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