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7日召开的济南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济南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民告官”案件受案范围由原来的土地、工商、治安、城建等几种类型,扩展到现在的海关、专利、教育、税务、人事、环保、工伤认定等30余种,几乎涉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861件,审结775件。行政案件经过一、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8.66%,收到良好的办案效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各级行政机关要杜绝不出庭、不应诉、不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等行为。要重视并认真研究人民法院提出的化解行政争议的协调意见,大力倡导负责同志出庭应诉,带头履行诉讼义务。要解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杜绝非法干预行政审判现象,不得利用人、财、物管理方面的职权干预阻碍审判活动。监察机关要把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案件的行为,作为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为行政审判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市领导李家政、谢传仁、张泽、李静、王世敦出席会议。(记者 宋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