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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来源:济南日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07-12

    昨天,“千名律师法律援助献爱心”7月主题活动——老年人法律维权活动启动,这意味着济南市将有更多老年人接受义务法律服务。随着法律援助的门槛降低,范围扩大,我市已有越来越多的生活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

    自2005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三年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计划中。在2005年开展的“千人法律援助活动”中,市法律援助机构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在2006年开展的“千人法律援助进村居”活动中,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800余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管处、市律协联合发起了“千名律师法律援助献爱心”活动,截至目前,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14件,提前半年完成了承诺的1200件案件受理数。

    不让一位群众因为生活困难打不起官司,这是法律援助机构努力的目标。为此,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不断降低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目前,部队义务兵、见义勇为者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除经济条件审查;遭遇家庭暴力者、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只要持有经济困难证明,均可申请法律援助。此外,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等四类案件的经济困难受害人,也被列入了法律援助范围。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承诺,凡是纳入政府救助体系的救助对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遇有突发困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法律援助。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律师还提供上门服务。

    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市法律援助机构还通过举办主题活动、建立工作站或联络室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扩大法律服务范围。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均建立了工作站或联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全市1500名贫困家庭及个人签订“法律援助顾问协议书”,为他们提供1年的免费法律服务,持“顾问协议书”申请法律援助将免予资格审查。

    昨日启动的老年人法律维权活动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每月一次的主题活动之一。早在5月,该中心已经联合市残联开展了以残疾人维权为主题的服务活动;6月,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8月,该中心还将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法律援助之光,正给越来越多生活困难群众带来温暖。 (记者 宋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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