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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检察建议引发招投标制度改革

来源:检察日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08-07

    山东省费县检察院近日针对该省开展的“村村通”农村公路专项改造工程出现较多“豆腐渣”工程的情况,主动出击,一举突破了该县交通局总工程师张传国涉嫌受贿、贪污1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该院就此还发出检察建议,引发该县交通领域招投标制度改革。

    办案人员发现,“村村通”工程贪贿案的涉案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贪贿手段虽然复杂,但都有一定的规律,对此,费县检察院专门对该县交通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改革现有招投标机制: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完善邀请投标制度;增加投标申请人数,抬高恶意“围标”、“陪标”、“邀标”人的违规成本;公开标底,淡化标底作用,减少人为泄露标底的可能性;实行固定投标交易员制度;改进评委成员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招投标中介机构及工程建设监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管。

    该县交通局收到这份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开始对现有的招投标制度进行改革,以保证招投标市场逐步走上正轨。(林菲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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