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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启用“温馨圆桌”

来源:齐鲁晚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08-17

    为进一步完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组织机构,正确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临沂兰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在少年合议庭的基础上率先成立了临沂市首个少年审判庭。

    据了解,该审判庭专门审理关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自诉等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损害赔偿、抚育、抚养费、监护权、继承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等。

    新成立的少年审判庭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判,旨在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缓和、宽松而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氛围;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及其他案件时,少年审判庭将立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着重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少年审判庭将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帮教回访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并继续加强与学校、公安、团委及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全面构建帮教网络。(通讯员 庞宗星 马文娟    记 者 胡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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