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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援助中心为民“讨”回30万损失

来源:齐鲁晚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08-17

    15日上午,山东省汶上县刘楼乡刘楼村64岁的杨徐氏老人对乡司法所、民政办的负责同志含泪致谢。去年,杨徐氏老人的儿子赴滨州打工,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摔伤了颈椎。刘楼司法所和民政办将其列为法律援助对象,派法律工作者与建筑方交涉,争取医疗费、误工补贴等费用8万元。

    据县司法局的负责同志介绍,他们成立援助中心半年以来,已为社会救助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 (记 者 王海龙    通讯员 杨奉明 杨尊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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