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法频道 > 司法系统

山东临沂市第一批社区矫正对象走出高墙

2007-10-24            来源:齐鲁晚报

    10月23日,临沂市第一批社区矫正对象——25名假释罪犯走出临沂监狱的高墙,回到其居住的社区接受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成为临沂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接收的首批社区矫正对象,标志着临沂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为做好首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临沂市司法局专门派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赴监狱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在监狱干警的密切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教育,向矫正对象介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和内容,要求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戒除不良心理和恶习,重塑人生,回归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

    据了解,假释罪犯被释放回家后,当地司法所及公安部门将深入了解罪犯的情况并记录在案,以便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临沂市已有兰山区、河东区、平邑县、蒙阴县等四个试点县区以及罗庄区、沂南县做好开展社区矫正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专人对接收的矫正对象进行培训教育,并联合民政、劳动等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困难补助及劳动就业等服务。(通讯员 薛 明    记 者 胡志英)



                                         责任编辑 庞黎黎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 82021104 8202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