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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土管所所长伪造批文 5年狂贪650万

2007-12-13            来源:青岛早报

    利用工作便利,原青岛胶南市国土资源局黄山区土管所所长崔某5年时间贪污650多万元,昨天(12日),青岛市中院作出判决,崔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崔某当庭服判。

    5年狂贪公款650万元

    据介绍,崔某利用担任胶南市国土资源局黄山区土管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从2001年10月到2006年7月,在给30多家单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涂改有关票据、伪造政府批文,贪污公款650多万元。2007年,因为形迹可疑,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崔某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事后,警方依法追回了495万多元。

    给人办手续从中捞钱

    公诉机关认为崔某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随后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崔某交代自己的犯罪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销毁正常的交费单据,伪造假单据,多填写金额;再就是伪造政府批文和土地出让合同,在给企业或个人办理土地手续时从中捞钱。崔某的辩护律师称,崔某的行为不应该以贪污罪论处,而且在650多万元中有30多万是招待费用。

    崔某的辩护律师还提出,崔某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该属于自首,有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

    蛀虫上法庭神情沮丧

    昨天,市中院开庭宣判此案。崔某被带上法庭时,记者看到崔某满面愁容、神情沮丧。市中院认为,崔某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属于贪污,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不成立。另外,辩护律师提出650多万元的款项中有30万用于招待,因律师没有提出有关证据不予支持。

    市中院最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崔某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剩余的150多万元继续追缴。崔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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