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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拨专项款239万元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

2007-12-17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需要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管理机制,拓宽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据统计,青岛市法律援助机构近一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86件,接待来访13619人次;市、区(市)两级政府共拨付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39万元、较去年增长20.4%,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专项经费由去年的30万元增加到50万元。

    为规范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对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有效规范,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科学发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坚持对涉及弱势群体维权的事项主动靠上去,一年来共为受援人免除法律服务费600余万元。

    我市法律援助机构除了在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维权等方面下大气力,还把援助农民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大帮助农民工依法“讨薪”力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去年首批聘任10名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今年5月从全市选择了100名优秀农民工代表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援助机构和农民工的联系渠道,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形成了维权“双向长效机制”;而且与全国35个大中城市协议建立了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联动机制,以更加快捷地为农民工提供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承办涉农法律援助案件663件,为农民工“讨薪”近200万元。

    与此同时,市及各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以来联手开展了“法律援助向低保家庭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了4万多户低保家庭,将统一印制的《低保家庭法律援助维权手册》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另外,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结合推进“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在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和青岛市劳教所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法妥善地为服刑和劳教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为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去年成立由百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的基础上,今年又创新成立了“青岛市法律援助监督团”,监督团成员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检察官、法官、劳动仲裁员以及工、青、妇、老、残等社团单位工作人员和律师共28人组成,由此进一步规范了对援助案件各环节的监督,强化了办案人员服务困难群众的责任意识。

    (戴 谦 邵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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