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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狱已全面建立起“狱务公开”制度

2007-12-27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滕州监狱一名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监狱首先将该名罪犯的情况在狱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开。一段时间后,其他罪犯都没有提出异议,监狱才根据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该罪犯给予减刑的建议。通过“狱务公开”的方式,滕州监狱已经实现连续13年减刑假释“零差错”。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纪念监狱法颁布实施13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我省监狱系统目前已全面建立起了“狱务公开”制度。围绕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生活卫生、监狱人民警察纪律等罪犯及其亲属、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通过设立狱务公开专栏、罪犯考核奖惩公开栏,运用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等工具公布狱务公开的内容;在罪犯生活区、会见室等便于举报、投诉的公开场所设置举报箱。对于监狱执法的标准、依据、程序和结果,也全面向社会公开。为了保证“狱务公开”的实行,全省监狱系统聘请了225名执法监督员,开通了96部公开电话,各监狱都设立了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邀请罪犯亲属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监管改造场所,将监狱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狱务公开”实现了社会各界对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监督,也实现了罪犯之间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狱执法的透明度,提升了依法治监、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5年来,全省监狱系统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无违法办理情况。近几年来全省监狱系统未发生重大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创造了我省监狱系统最长的安全周期;有13所监狱连续10年无罪犯脱逃,11所监狱被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透露,经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每年的12月29日为监狱法宣传活动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依法治监,维护公平正义。 (记者 吴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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