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山东高院了解到,为保证公正审判,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等,山东高院民二庭将改革传统的合议庭模式,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不再固定,而是开庭前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合议庭的审判功能。
据了解,现有的合议庭审理案件多采取固定化、行政化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一方面容易带来案件还未到法院,当事人就开始四处寻找关系、找法官的门,造成“人情案”、“关系案”;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有的合议庭成员只是坐在审判台上摆摆样子,并未真正参与审理,这都不利于公正审判。
据介绍,山东高院日前下发《2008年全省商事审判工作要点》,在专门进行商事案件审判的民二庭进行合议庭制度改革,对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进行分类管理,人员不再固定。案件分配采取电脑随机确定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的方法。改革后,一方面能根据审判规律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同时也能排除其他因素对审判工作的干扰,进一步发挥合议庭的审判功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同时,为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对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水平、案件评议质量、审结案件数量、结案方式、审限内结案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审判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分工,或建议人事部门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