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法频道 > 政法新闻

山东临沭法院认真学习民事案件案由新规

2008-03-17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7日电 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进一步开展好立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准备和思想基础。

    “新规”将民事案件案由扩充为十大部分30类361种,比原有规定增加了61种案由,新增案由主要体现在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及人事争议等部分,并对原有案由进行了细化。涉及证券纠纷的“证券发行失败纠纷”、“欺诈客户赔偿纠纷”等多个案由均为首次提出。“新规”将于4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

    为便于学习,该庭将“新规”打印成册人手一份,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逐条学习、庭长讲解、座谈讨论等形式,弄清每个案由的含义及适用领域,尤其对新增的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及人事争议等部分新增的61种案由,结合新法进行了重点学习,以便有的放矢、准确适用、方便群众。同时,为巩固学习成果,更好地服务群众,该庭采取相互问答、随机提问、庭长抽查等方式,通过不断考查学习情况,了解干警对新内容的掌握情况,帮助干警强化记忆,增强学习效果,培养扎实的理论功底,及时解放思想更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和为当事人服务的水平。(王金龙)



                                         责任编辑 庞黎黎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 82021104 8202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