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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2008-03-24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4日电 近年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大力强化诉讼监督工作,通过打造"阳光检察"品牌,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稳步提高。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专题赴该院召开诉讼监督议题调研座谈会。

    市南区检察院近5年来开展诉讼监督的主要做法是:加强"一个定位"教育,使检察干警明确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机关,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宪法职能;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关注民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优化结构,重点解决诉讼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强化"三个监督",重点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中采取定人、定项、定指标的"三定"方案,明确责任,定期考察,硬化措施,优化质量,实现办案与服务并行,抗诉与息诉并重,办案数量与质量并举,使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5年来,依法监督立案41件46人,追捕72人、追诉21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考察辖区监外执行犯573人,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监外执行罪犯发出收监建议,其中4人被收监执行;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44件。

    青岛市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纪新芳对市南区检察院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的创新、亮点和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南区检察院要肩负起国家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开拓进取,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诉讼监督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开拓诉讼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不辜负全区人民的重托,为促进市南区和谐稳定的发展作出贡献。(傅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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