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日电
夜间蒙面持抢带刀,对小超市、加油站等场所进行抢劫。近日,这个流窜作案、胆大妄为的特大抢劫犯罪团伙被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月29日夜,犯罪嫌疑人刘某、于某等8人预谋抢劫。他们驾驶车辆窜至平度市某镇一加油站,蒙面持猎抢、砍刀、电警棒等工具,采用恐吓、威胁、刀砍等手段抢走加油站现金1万余元。2月3日晚,该犯罪团伙又窜至即墨市某镇,采取同样手段对某小型超市进行抢劫,抢走现金2万5千多元,并抢走5部手机及香烟、衣服等物品。随后,该犯罪团伙又流窜到高密、河南等地,对超市、加油站等场所作案数起,直至2月18日在巨野县、济宁市欲谋作案时被抓获。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涉案人员多,身份复杂,大部分有前科,且流窜作案,手段凶残。针对加油站、小型超市等工作场所,如何加强安全防范?办案人员提出建议:一是该场所一定要安装监控系统;二是安装报警装置必不可少,以便及时得到警方援救;三是夜间营业时段,工作人员不能少于三人,且必须有男同志;四是夜间营业场所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五是制定夜间工作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不测。(黄正平
李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