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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公布7起死刑案 罪犯被执行死刑

2008-04-30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4月29日上午,七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山东省高院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这七起省高院二审并经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

    这七起案件都是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案件。它们是:孔洪涛等人抢劫、强奸、盗窃、寻衅滋事、窝藏案;马洛阳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盗窃、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案;骆得运故意杀人案;付成果放火案;于文军强奸、抢劫、抢夺、强制猥亵妇女案;徐向东等人抢劫、盗窃、帮助毁灭证据案;毕洪海等抢劫案。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特别是恐怖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夺、盗窃等多发性财产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惯犯、累犯和缓刑、假释期间的重新犯罪。

    据统计,今年1-3月份,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121件,判处罪犯13166人。其中2070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除了严厉打击犯罪外,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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