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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87名处级以上干部因贪污渎职被判刑

2008-05-09            来源:济南日报

    5月8日从山东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了解到,5年来,山东省法院系统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377件,判处11939人,其中287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

    5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3968319件,约占全国法院办案总数的十分之一,结案标的额4512亿元。全省法院认真抓好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结了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怀忠、何闽旭受贿案,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爆炸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了中央纪委、省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又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不构成犯罪的14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和11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认罪服法、认真改造的84784名罪犯依法办理了减刑、假释。(记者 宋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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