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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情妇"笑 换取六年牢

2008-05-13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13日电 一男子为满足情妇贪欲,不惜挺而走险敲诈勒索他人,最终使自己与情人双陷囹圄。近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侯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情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另二名同案犯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有家室的候某,在济阳某饭店吃饭时认识了在饭店打工的云南籍服务员许平后,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许多次向候某索要钱物。2007年8月,许又找到侯某要求给其买一部手机,侯不想让其失望,于是想用家中非法储存的雷管和炸药吓唬同村正准备建房的李某,进行敲诈钱财。侯某和情妇一说,许表示同意。

    2007年10月14日晚,候、许二人携带一包炸药和一个雷管来到济阳县城住下。次日,侯办了一个手机卡以备联系受害人李某。后侯某雇佣一女出租车司机将谎称为螺丝等物品的雷管和炸药送至李某家中。10月17日,侯某又找到同村好友张某,向其说明想吓唬李某弄个钱花,张某遂同意帮忙。为使李某相信,侯某利用情妇教给他的云南话多次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恐吓李某,要其拿3万元消灾,否则会引爆雷管和炸药,并让张某与其女友刘某观察李某家的动向。期间,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10月18日上午,侯某又打电话给李某,李某称只凑了11000元。迫不及待的侯某同意先送收这些。当日11时,当侯某与情妇在饭店吃饭等着收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张某与其女友刘某也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之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许某、张某、刘某之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唐玉清 郑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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