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8日电 6月16日,平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柴油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蔡某抓获。
6月12日9时许,平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平原县三唐乡崔家庙村南时,发现许多村民提着油桶聚集在一家农机配件门市部门前。经询问,这些村民正在排队买柴油。民警随即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店主刘某在没有任何销售柴油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出售柴油。经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讯问,其交待了于2004年7月份至2008年6月份,在平原县三唐乡崔家庙村南一出租屋内非法出售柴油200余吨,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刘某供述,自2007年秋天至2008年6月份,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曹村的王某一直为其销售点送油。民警迅速赶赴德州,克服道路湿滑、蚊虫叮咬的困难,通过蹲点守候,6月16日23时许,在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曹村南学校附近,民警发现一辆油罐车形迹可疑,随即对司机及乘车妇女进行检查,并将正从家中向外转移私自存放柴油的王某的妻子蔡某抓获。经对蔡某进行讯问,其交待了自2006年秋天至2008年6月份,伙同其丈夫王某(在逃)共同非法销售柴油的犯罪事实。
目前,平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之规定,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蔡某刑事拘留。此案件审理和追逃工作正在进行中。(马玉丽 商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