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1日电(李芳)泗水法院人民法庭近年来积极构建联动办案机制、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建立和谐稳定长效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被当地群众誉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构建联动办案机制,变"堂上断案"为"堂下息诉"
针对农村纠纷多发生在家庭及邻里之间的特点,泗水法院人民法庭建立了以法庭为龙头,以各乡镇司法所诉讼调解办公室和村级调解员为支点的调解网络。法庭对调解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经常邀请调解员们参加法庭陪审和旁听,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对一些重大问题,法官则协助调解员一道解决。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即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农村基层政府的执政成本,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变"群众上庭"为"法官下村"
人民法庭辖区内山多沟深,老百姓出来一次十分不易。为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人民法庭变等案上门为办案到村,建立巡回法庭,把法庭开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同时,让村民们旁听,通过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做到警钟长鸣。对一些当事人居住不集中,必须在法庭内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庭不断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缩短办案时间,大大降低老百姓的诉讼成本。
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变"一判了之"为"根除矛盾"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一方当事人不理解,很多民事案件在判决后只是一纸空文,达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为此,人民法庭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在判决和调解后都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纠正偏差,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