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据抽样调查,全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803元,增长10.4%,其中工薪收入10433元,增长11.2%。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054元,增长7.7%。其中,食品消费支出3003元,增长10.5%;衣着消费支出1128元,增长4.5%;家庭设备用品服务支出401元,增长6.6%;医疗保健支出639元,增长7.4%;交通通讯支出719元,增长6%;娱乐文教服务支出1199元,增长9%;居住消费支出672元,增长6%;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94元,下降1.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3%。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15.73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辆、摩托车22辆、影碟机58台、空调器38台、微波炉62台、电脑42台、移动电话143部、健身器材6套、钢琴3架。
农民: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进一步改善。据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60元,增长13.1%,其中来自第一产业的纯收入1970元,增长17.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09元,增长12.6%。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122.19元,增长21.5%;衣着消费支出226.44元,增长10.8%;居住消费支出351.3元,下降22.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39.44元,增长46.4%;医疗保健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54.54元,增长33.9%;交通通讯消费支出257.46元,增长5.9%;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410.11元,增长21.5%;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47.39元,下降2.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95%。全市农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6.55平方米,增长1.3%。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汽车(生活用)1.46辆、摩托车51.08辆、影碟机30.32台、移动电话37.3部、彩电102.5台、电冰箱70.54台、洗衣机47.03台。
社会福利与救助: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全面推进福利事业与救助事业的社会化,实现了社会救助帮困制度化、网络化和经常化目标,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年末,全市福利收养单位150个,床位8622张,全年收养6575人,社会救济14552人次;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45万人,比上年增长21.8%;城镇社区服务设施487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镇有94个;年内福利企业达247个,安置残疾职工4551人。
社会保险事业
: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到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达到636806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达15.68亿元,比上年增收2.15亿元,增幅为15.85%,征缴率达96.08%。全年13876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就业再就业: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0.8万人,比上年增加0.6万人。全年共有3.8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0.59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0.6万人和0.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9%,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66.36万人,比上年增长4.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446元,增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