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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全力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临沂市兰山区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全民动员、全员参与,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努力建设地绿水秀、自然和谐的滨水生态园林城市,确保2009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为确保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该区各级、各部门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区委、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责任分工,对创建任务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立足绿化、美化,兰山区大力实施道路景观绿化、公园游园绿化、单位和住宅小区绿化、河道水体绿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加强道路绿化,努力实现道路绿化达标;加快银雀山公园建设,同时按照规划增加街头绿地数量,让市民出户500米就能见到街头绿地、游园;加强单位内部、居民小区的绿化,实现新建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率达到30%以上,现有庭院和居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各类学校、医院的绿地率达到35%以上;加快实施涑河、陷泥河、青龙河等城区河流整治绿化,打造滨河景观带;继续搞好道路建设与整治、市容市貌整治、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升城市形象。

    为调动全社会参与园林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兰山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材料、开辟宣传橱窗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意义、措施。同时,在报纸、电视、网络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先进典型,宣传绿化法规,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王立胜)



                                             责任编辑 魏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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