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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质水≠矿泉水 营养丰富喝多了未必管用

来源:烟台晚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年5月17日

    昨天,市质监局发布消费警示:目前市场上异军突起的“矿物质水”并非矿泉水,迄今为止没有国家标准,也未获得QS(食品安全)标志,尽管其营养价值高于普通水,但并不适合所有人饮用,市民需谨慎购买。

    近日,家住牟平区的王某在某经销点购买了一瓶瓶装水,他知道瓶装饮用水已实行“QS”认证,因此饮用前特别仔细查看,却没有找到“QS”认证标志。于是到质监部门投诉。质监人员对该水进行了仔细辨认,发现其标注产品名称为“XX品牌饮用矿物质水”。根据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 规定,目前需要办理QS安全认证的瓶装饮用水主要是矿泉水和纯净水,而像矿物质水、活化水、磁化水等尚未进入“安全区”。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矿泉水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泉水,而矿物质水是将人工合成的矿物质溶入水中形成的矿化水,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截至目前,矿物质水都没有国家生产标准,且暂未纳入饮料行业,因此市场上销售的矿物质饮用水均未通过食品安全认证。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商家都在力推矿物质水,并大打“健康牌”。对此,营养专家表示,补充矿物质因人而异,对于个体而言,并非矿物质越多越好,某些矿物质摄入过多,反而会产生副作用。 (银涛 建波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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