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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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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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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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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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对兴办项目的 书 面 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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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兴办项目的请示 ②
填写《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③ 境外投资方商业登记证(或个人护照、身份证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 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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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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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
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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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批独资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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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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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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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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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公司章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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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批独资公司章程的请示; ② 独资公司章程; ③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④ 环境影响报告书、用地预约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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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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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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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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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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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申领独资公司批准证书的请示; ② 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委派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推荐书、境内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个人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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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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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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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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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批请示、申请表、可研报告、章程、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委派书、推荐书应提供原件一套; ② 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③ 所报材料须采用油印、胶印、铅印或激光照排,纸张一律采用A4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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