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合资(合作)项目(3000万美元以下)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一览表
| 2006-02-20
16:55:32 潍坊市招商网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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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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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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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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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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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批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协议书(意向书); ④ 合资(作)双方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外方银行资信证明、法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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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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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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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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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章程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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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批合资(作)合同章程的请示; ②
合资(作)合同章程; ③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④
环境影响报告书、用地预约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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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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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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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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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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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申领合资(作)批准证书的请示; ②
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总经理副总经理推荐书、中方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外方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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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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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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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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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批请示、协议、可研报告、合同章程、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委派书、推荐书应提供原件一套; ② 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③
所报材料须采用油印、胶印、铅印或激光照排,纸张一律采用A4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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