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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合资(合作)项目(3000万美元以下)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一览表

2006-02-20 16:55:32   潍坊市招商网   
序号
  
            

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
  报批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协议书(意向书);
  合资(作)双方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外方银行资信证明、法人资格证明。
 
审批期限
2天

合同章程

  报批合资(作)合同章程的请示;
  合资(作)合同章程;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用地预约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审批期限
2天

申领批准证书
  申领合资(作)批准证书的请示;
  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总经理副总经理推荐书、中方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外方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审批期限
2天
 
   
  报批请示、协议、可研报告、合同章程、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委派书、推荐书应提供原件一套;
  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所报材料须采用油印、胶印、铅印或激光照排,纸张一律采用A4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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