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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PH值饮用水还在卖 烟台市民对新标准知晓率低

来源:烟台日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年7月2日

    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包括矿泉水、纯净水等所有生活饮用水必须在包装上注明PH(酸碱度)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7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今天在走访市区多家大、中型超市发现,除个别品牌外,市场上销售的瓶(桶)装饮用水,包括娃哈哈、统一、今麦郎、康师傅等均未标注PH值。在对消费者的随机采访中,大部分人对此规定都是茫然不知,他们表示平时都是根据品牌知名度、生产日期、消费习惯等选购饮用水,并不会注意“酸碱度”。

    据了解,7月1日起开始施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仅确定了饮用水的水质“安全”标准,而且明确了饮用水的PH值(酸碱度)在6.5-8.0之间,是符合健康标准的。长期、大量地饮用PH值偏酸的纯净水,可能会造成人体免疫力下降,引发疾病。(记者 闫晓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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